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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应积极应对营改增

导读:我国已经明确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因此,2015年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收官之年,企业应该做好准备,积极应对。

 目前,仅剩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几个行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房地产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营改增”的影响广泛,将面临包括业务安排、账务处理、上下游管理、系统改造等各种挑战。因此,房地产和建筑业应该早作准备,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增值税时代。

 建筑项目成本费用构成比较复杂,是营改增过程中的硬骨头,不少房企担忧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据普华永道对全国近20家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进行的调查发现,超过90%的受访企业均表示了对税负上升的担忧,其中近40%的企业认为税负会明显上升。山东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已开工、已开盘等的存量资产项目,可能受营改增影响巨大。假设一个房地产项目已完工但销售还未结束,若实行营改增,项目成本基本上均已发生,无法再行取得进项税票抵扣。而项目预售、销售合同可能也已签订,如无法更改,税负就只能由开发商负担,项目收入及利润必然大幅下降。此外,房地产业的显著特征是项目周期长,且成本与收入周期背离。这些可能导致营改增之后,房地产项目的销项税额与其进项税额产生时间上的不匹配。

 那么,建筑行业如何面对营改增?这就需要企业根据趋势变更业务模式,以适应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在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还要约定对方提供相应的清款申请、购销凭证、增值税发票后再行付款。

 应注意加强对承包人和分公司的管理。

内部承包和分公司经营有利于企业业务拓展,但是也给企业带来了诸多管理问题。营改增后,很多承包人和分公司尚不清楚,还一味地以为只要能够提供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便可,这势必会导致最终结算时发生纠纷。施工企业应当对承包人和分公司及时进行培训,要求其注意收取并保存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

此次税制改革,施工企业更应注重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并且要考查其相应的扣减税率,以免无法抵扣企业增值税。加强s税法培训,做好相应报价调整。营业税改增值税虽然制度已经确定,但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尚未出台相应政策。企业相当一部分人员对于税制改革方案及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等税规定尚不了解,施工企业应当积极组织财务、管理、造价等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保持与税务、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以尽快了解最新税制规定,调整报价方案。

 针对这次税务改革,企业要重视并积极进行营改增的全面影响测试分析,包括对收入、利润、税负、现金流可能影响的数字模拟。根据影响分析的结果,企业可以考虑对于经营模式进行相应调整,对供应商、客户进行梳理、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加强税务风险管控能力。总之,企业只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措施,才能快速适应营改增的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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